内蒙古小额贷款公司截止去年9月共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2.05亿元(人民币,下同),占全部机构资本净额仅1.87%。与此同时,银行业监管部门对小额贷款公司放款持续收缩,部分地区商业银行停止向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这使内蒙古小额贷款协会与建设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去年签署的110亿元授信协议处於悬而未决状态。内蒙古金融办副主任李毅刚表示:「这使小额贷款公司的後续融资受到一定影响,金融办正在积极寻求解决途径。」洽商信托投资公司融资
据了解,内地部分省区地方金融办现时正与信托投资公司磋商股权融资。不过分析人士认为,信托投资公司融资利率要高於银行贷款,恐进一步压缩小额贷款公司的盈利空间。另外,不少小额贷款公司为缓解後续融资困难,转以注册资本金贷出回收再周转的方式维持公司运作。
内地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有赖於地方政府支持。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的税负远高於银行业金融机构,使其利润空间受到限制。针对上述情况,内蒙古对小额贷款公司实行税收减免政策,减免5年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争取在区内给予小额贷款公司金融机构地位。
拟实施公司信用评级制
李毅刚指出,自治区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实施非审慎监管,金融办通过「内控」、「外控」及信息化监管三个层次提升小额贷款公司资质,包括推动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化发展,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包括管理信息系统、发展规划、再融资等方面的支持;制订快速核算暂行办法,规范财务工作等助其提高「内控」能力;聘请第三方监管机构,提高监管透明度;拟对小额贷款公司实施信用评级。
截止去年底,内蒙古小额贷款公司注册总资本152.2亿元,最高注册资本金5.32亿元;累计为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牧民放贷22,303笔,贷款总额187.62亿元,中小企业占贷款总额约三分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