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暂停近两年后,珠海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业务正式重启。个人贷款额度最高5万元;对合伙经营、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支持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日表示,恢复小额担保贷款,城乡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资金不足贷款难的问题将会得到较好解决。
推广艰难曾停滞近两年
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该局日前与市财政局、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订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协议书,正式恢复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业务。
这项被简称为“小额担保贷款”的业务,在珠海从2003年8月开始推行后,遭遇诸多波折。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科长吴绍强介绍,珠海小额担保贷款于2008年下半年暂停。原因首先在于为此项目担保的担保公司退出,与此同时,贷出去的款项中呆账比例较高。但鉴于促进就业的现实需求,尽快恢复小额担保贷款业务被列入市人社局2010年度部门责任白皮书。该局在日前的《关于恢复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的通知》中,要求下属服务单位设立服务窗口,受理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主动配合经办金融机构做好贷前服务、贷中管理、贷后核查等工作。同时,加大创业培训力度,指导城乡失业人员选择合适的创业项目,增强城乡失业人员的创业能力。
合伙贷款额不超100万
对于最新出台的《珠海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吴绍强说,较之以往在防范基金安全方面做了更加细微严谨的规范,与此同时,简化了贷款的申请程序,将以往的联席会议票决制,改为市级创业专家团队审核制。
而属于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办法》规定,必须在新增加的岗位中,新招用本市下岗失业人员达到企业在职职工总数的30%以上(或在职职工超过100人,当年新招用本市下岗失业人员达到企业在职职工总数的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
对于想申请贷款的人来说,最关心的莫过于贷款的额度了。《办法》规定,属于个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每个项目贷款额度在5万元以下。其中提供公务员个人信用担保的,每个项目贷款额度不超过3万元;提供房产抵押担保的,每个项目贷款额度可放宽到最高不超过5万元。属于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提供公务员个人信用担保和房产抵押的,按照就业人数每人给予3万元至5万元的贷款支持,但支持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其中提供公务员个人信用担保的,每人贷款额度不超过3万元。
属于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就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提供公务员个人信用担保和房产抵押的,按每招用1名本市下岗失业人员给予2万元至3万元的贷款支持,但支持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其中提供公务员个人信用担保的,每招用1名本市下岗失业人员贷款额度不超过2万元。
微利项目可享贴息优惠
对本市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办法》规定由市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对本市其他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由市财政给予50%的贴息。微利项目包括以下范围:家庭手工业、修理修配、图书借阅、洗衣服务、餐饮服务、洗染缝补、复印打字、理发、小饭桌、小卖部、搬家、钟点服务、家庭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清洁卫生、残疾人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种养业等。
贷款申请条件
属于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取得《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
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规定;
无不良信贷记录,具备还贷能力;
提供房产抵押或公务员个人信用担保。
贷款申请程序
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或企业持有关资料向管辖所在地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其中:属于个人申请贷款的,向办理就业登记备案的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属于企业(包括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申请贷款的,向办理用工登记备案的劳动管理所或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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