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投资担保专家委员会负责制定的《非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管理指导意见》于2012年6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本规范对非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性管理,防范和控制行业风险,促进行业规范有序的发展,加强行业自律和维权将起到巨大的长远的影响。
意见中亮点主要有:1、明确了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法律地位,非融资性担保机构(以下简称:担保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但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实际在为法人及自然人提供担保业务的机构;2、明确了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业务范围;3、明确了各类非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行业指导机构和监管机关:地方非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行业指导机构是地方非融资担保行业协会;4、明确了非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变更、资质、等级管理等事项。
我们可以预见本意见的出台将极大地促进各地非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发展和规范,对陕西特别是西安大量出现的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起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有了发展的政策保证,将会让西安、陕西的担保行业更好的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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